案情回顾及法院审理事例 帮人解封微信号对自己有风险吗

【案情回顾及法院审理事例 帮人解封微信号对自己有风险吗】帮助亲朋好友解封微信,在日常生活中并不稀奇 。但是如果将它当成了一门“生意”来做,只要点点手机屏幕,发送几条信息,几秒钟即可获得几十元至上百元不等的报酬 。这样的赚钱方式是不是令人心动?殊不知,这样一个看似可“刑”的行为,会让生活大有“判”头 。

案情回顾及法院审理事例 帮人解封微信号对自己有风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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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内蒙古自治区东乌珠穆沁旗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三名被告人分别受到了有期徒刑八个月至两年,缓刑一年至两年,罚金五千至一万元不等的判罚 。
案情回顾
2020年2月,甲与其上线号商“乐乐”(网名)及“胖虎”(网名)相识,经二人介绍开始从事微信解封服务从中牟取非法利益 。因业务量越来越大,甲便发展了下线号商被告人乙和丙,甲将从上线号商处获取被封禁的微信账号后,随即交由下线乙、丙解封,三人分别从中赚取差价佣金 。由于每个实名信息仅能绑定5个微信账号,而三人又刚尝到了微信解封的“甜头”,在利益的驱使下,三人便通过各自身边的关系网,通过支付“推荐费”的方式,获取了大量实名信息,用以开展解封服务 。
案情回顾及法院审理事例 帮人解封微信号对自己有风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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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被告人供述,因正常原因被冻结的微信账号用户本人通过常用联系人就可以解封,而需要花钱解封的微信往往存在“特殊原因” 。在登录待解封的微信账号时,后台还会说明被禁原因,其中不乏涉嫌诈骗等 。甲、乙、丙三人虽已意识到这些被封的账号涉及违法犯罪活动,但依旧对提醒熟视无睹,抱有侥幸心理,认为只要不管不问就与己无关,最终沦为网络犯罪的“帮凶” 。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甲、乙、丙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积极提供帮助,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鉴于被告人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积极退缴赃款,自愿认罪认罚,依法予以从轻处罚 。据此,法院依法做出上述判决 。
法官说法
近年来,各种电信诈骗、互联网赌博,呈高发态势 。随着通讯、金融、互联网行业实名制政策的落地,犯罪分子在实施诈骗的时候,为了躲避公安机关的侦查,就需要冒用他人实名信息来注册各种网络软件 。犯罪行为得手后,犯罪分子还需要洗钱,逃避公安机关的追踪 。这时也需要冒用他人的身份,购买他人实名登记的银行卡,来进行资金的接收、转移、提现 。因此,广大人民群众要保护好个人信息,避免成为电信诈骗、开设网络赌场等等信息网络犯罪的帮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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