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论述刑法的基本原则


请问刑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以下是《刑法》的三个基本原则 。
《刑法》第三条 【罪刑法定】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 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 不得定罪处刑 。
《刑法》第四条 【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对任何人犯罪, 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 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 。
《刑法》第五条 【罪责刑相适应】刑罚的轻重, 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 。
刑法的四大基本原则? 刑法的概念:
刑法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 是掌握政权的统治阶级为了维护本阶级政治上的统治和经济上的利益, 根据自己的意志, 规定哪些行为是犯罪并应当负何种刑事责任, 给予犯罪人何种刑事处罚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
刑法有广义与狭义刑法之分 。 广义刑法是一切刑事法律规范的总称, 狭义刑法仅指刑法典, 在我国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与广义刑法、狭义刑法相联系的, 刑法还可区分为普通刑法和特别刑法 。 普通刑法指具有普遍使用效力的刑法, 实际上即指刑法典 。 特别刑法指仅使用于特定的人、时、地、事(犯罪)的刑法 。 在我国, 也就是指单行刑法和附属刑法 。
2:刑法的原则如下:
A:罪刑法定原则---是指犯罪及其刑罚都必须由法律明确规定, 通常用一句话概括本原则:“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 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 。 具体内容就是刑法第3条的规定, “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 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规定为犯罪行为的, 不得定罪处刑” 。
B:罪刑相适应原则---是指犯多大的罪, 便应当承担多大的刑事责任, 就判处轻重相当的刑罚, 重罪重罚, 轻罪轻罚, 罪刑相称, 罚当其罪法 。
C:适用法律一律平等原则---是指对任何人犯罪, 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法 。
D:罪责自负原则---是指谁犯了罪, 就应当由谁承当刑事责任;刑罚只及于犯罪者本人, 而不能连累无辜 。
E:客观相统一原则---是指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追究刑事责任, 必须同时具备主客观两方面的条件, 并要求主客观两方面的有机统一 。 即符合犯罪主体条件的被告人, 在其故意或者过失危害社会的心理支配下, 客观上实施了一定的危害社会的行为, 对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构成了严重威胁或已经造成现实的侵害 。 如果缺少主观或者客观其中任何一方面的条件, 犯罪就不能成立, 不能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承担刑事责任 。
我国刑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我国刑法基本原则是:罪行法定原则,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罪行相适应原则 。
刑法典基本原则有哪些 我国刑法的基本原则:
1、罪行法定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条规定中国刑法一大原则:罪行法定原则 。 其基本含义“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非经法定程序不受起诉、逮捕和监禁” 。 在这一原则下, 公民可以为法律未禁止的任何行为, 以实现最大行为自由, 使个人能动性尽可能大地作用于社会 。
2、罪行相适应原则
我国刑法明文规定的罪刑均衡原则, 贯穿于刑法内容之中, 其具体表现是:立法确立了科学严密的刑罚体系 。 使司法者能够根据犯罪的各种情况灵活地运用, 从而为司法活动实现罪刑均衡奠定了基础 。 规定了区别对待的处罚原则 。
3、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法律确认和保护公民在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时处于平等的地位, 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之上的特权 。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为一句表示任何人不论其身分地位为何, 在法律之前皆平等, 而不会因为其身分地位而获有差别待遇的谚语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3条第2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 ”为本原则的具体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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