净残值怎么算,残值率怎么算出来


预计净残值怎么计算的?有公式吗? 净残值率=净残值/原值 (净残值在5%以内计提)
固定资产折旧有好几种方法:

  1. 年限平均法 =【(1-预计净残值率)/预计使用寿命】*100%
2.工作量法=【固定资产原价*(1-预计净残值 率)】/预计总工作量 *100%
3.双倍余额递减法 =【2/预计使用年限】*100%
4.年数总和法=【尚可使用年限/预计使用寿命的年数总和】*100%
拓展资料:
1、内资企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残值比例在原价的5%以内 , 由企业自行确定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已取消的企业所得税审批项目后续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3〕70号)第二条之规定固定资产残值比例统一为5% 。
2、外资企业
根据《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的规定 , 外资企业固定资产残值率一般为10% 。
参考资料:




固定资产净残值 , 怎么算出来 固定资产净残值=固定资产原值×预计残值率
作用:
1、可以重新计算折旧 , 将多提的折旧费用进行调整 。
2、调整本年度多提的折旧
借:管理费用--折旧费(红字)
贷:累计折旧(红字)
3、调整以前年度多提的折旧
(1)调整多提折旧
借:累计折旧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2)结转时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扩展资料:规定:

内资企业比例

《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31条规定:固定资产在计算折旧前 , 应当估计残值 , 从固定资产原价中减除 , 残值比例在原价的5%以内 , 由企业自行确定 。
外资企业比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若干审批项目后续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127号)的规定 , 根据税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规定:
企业的各类固定资产在计算折旧前 , 应该估计残值 , 从固定资产原价减除 。 残值应当不低于原价的10%;需要少留或不留残值的 , 须经当地税务机关批准 。 取消上述审批后 , 对企业新购置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 , 在计提折旧前 , 其残值暂统一确定为10% 。 对一些固定资产凡能预见在其使用年限结束后无法变卖、或者没有变卖价值的 , 可不留残值 。
参考资料:

怎么计算残值 净残值 累计折旧 净值 1、固定资产折旧按个别固定资产单独计算时(个别折旧率) , 计算公式如下:
(1)年折旧率=(1-预计净残值率)/预计使用年限×100%;
(2)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3)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月折旧率 。
2、固定资产折旧按分类折旧计提折旧率时(分类折旧率) , 计算公式如下:
(1)某类固定资产年折旧额=(某类固定资产原值-预计残值+清理费用)/该类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
(2)某类固定资产月折旧额=某类固定资产年折旧额/12;
(3)某类固定资产年折旧率=该类固定资产年折旧额/该类固定资产原价×100% 。
扩展资料
规定
1、内资企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残值比例在原价的5%以内 , 由企业自行确定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已取消的企业所得税审批项目后续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3〕70号)第二条之规定固定资产残值比例统一为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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