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当行使二次权利的情形

【应当行使二次权利的情形】
视情况而定 。票据权利是指持票人向票据债务人请求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它包括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 。付款请求权又称第一次请求权 , 是指持票人对票据主债务人(如汇票的承兑人、本票的发票人、支票的保付人等)行使请求其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 。追索权是指因持票人在第一次请求权没有或者无法实现的情况下,对票据的其他付款义务人(如汇票、支票的发票人,汇票、本票的保证人,票据的背书人等)行使请求偿还票款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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