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缴上年的增值税会计分录


补缴上年的增值税会计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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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补入上年收入及确认对应增值税时:
【补缴上年的增值税会计分录】借:应收账款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结转销项税额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缴纳增值税时: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结转补入的收入时: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缴纳增值税滞纳金时: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银行存款
企业补缴上年所得税,应通过“应收账款”科目以及“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进行收入补入核算,然后通过“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进行税费结转核算,最后通过“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进行结转,企业涉及滞纳金的,还应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进行核算 。
以上便是补缴上年的增值税会计分录的相关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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