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判是什么官


通判是指州府的长官 , 掌管粮运、家田、水利和诉讼等事项 , 对州府的长官有监察的责任 。官制始于宋朝时期 , 明朝期间为各府的副职 , 位于知府、同知之下 。
【通判是什么官】在清朝通判也称为“分府” , 管辖地为厅 , 此官职配置于地方建制的京府或府 , 功能为辅助知府政务 , 分掌粮盐都辅 , 品等为正六品 。通判多半设立在边陲的地方 , 以弥补知府管辖不足之处 。1910年代 , 清朝灭亡后 , 该官职废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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