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审理的程序怎么走


法院开庭的程序一般主要分为以下:
第一步,由书记员核对双方信息,宣布法庭规则和法庭纪律 。
第二步,法官入庭,由书记员向法官报告庭审前准备情况 。
第三步,审判长敲击法槌,然后宣布某某人民法院现在开庭 。简单介绍审判人员构成情况,告知双方诉讼权利义务,并征询是否申请回避 。
第四步,进行法庭调查 。法庭调查一般按照当事人陈述归纳小结,当事人当庭举证,当庭质证,法庭认证的顺序进行 。
第五步,法庭调查结束后,审判长宣布进行法庭辩论 。当事人应当围绕各自的诉讼请求或者法律主张,就法律的具体适用问题展开辩论 。
第六步,法庭辩论结束后,由当事人或委托代理人进行最后陈述 。审判长指示原告、被告、第三人作最后陈述 。
【开庭审理的程序怎么走】第七步,审判长宣布休庭敲击法槌,宣布休庭前法官可能会询问是否愿意调解,如果愿意,则可马上制作调解协议书,并让双方进行签字确认 。若调解不成,则由合议庭进行讨论,可择日进行宣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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