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放火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德州放火罪的立案标准是:
1、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的;
2、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
3、造成十户以上家庭的房屋以及其他基本生活资料烧毁的;
4、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二公顷以上为重大案件,或者过火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面积十公顷以上的为特别重大案件;
5、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
【法律依据】
【德州放火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放火罪是指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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