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业房产可积分落户吗


【北京商业房产可积分落户吗】根据2010年9月1日实行的《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试行)》第二章第十二条法条规定:“非住宅用房、违法建造的房屋,不予登记常住户口 。”积分落户的意思是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核准的分值达到一定值后就可以申请在自己打工的城市落户 。但是只有房屋用途是住宅的才可以积分落户,所以北京商业房产不可以积分落户 。可以正常办理户口登记的房屋在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时对其房屋性质、规划用途和地类(用途)应分别标注为:私有房产、成套住宅(一般住宅)、住宅用地 。商业房产通常在房屋性质等栏目标注为商业房、规划用途为其他、地类(用途)为非住宅用地或商业用地,属于非住宅用房,因此不能办理户口登记 。如果房屋产权性质为住宅是可以落户的,如果属于商用,那么落户是政策上不允许的 。只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同时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城镇社会保险达到一定年限(不超过3年)的人员,才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落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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