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抓到判刑要多久,从抓到看守所到判刑要多久


从逮捕到判决需要多久?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 , 认为需要逮捕的 , 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 , 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 在特殊情况下 , 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 , 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 , 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 拘留的最长期限为三十七日 。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 。 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 , 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
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 , 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 , 可以延长二个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广 , 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 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 , 依照本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延长期限届满 , 仍不能侦查终结的 , 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 , 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
《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 , 认为需要逮捕的 , 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 , 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 在特殊情况下 , 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 , 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 , 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 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 , 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 , 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 对于需要继续侦查 , 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 , 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第一百五十六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 。 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 , 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
第一百五十七条 因为特殊原因 , 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 , 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 。
第一百五十八条 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 , 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 , 可以延长二个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广 , 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
第一百五十九条 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 , 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延长期限届满 , 仍不能侦查终结的 , 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 , 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
第一百七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 , 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 , 重大、复杂的案件 , 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 , 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 , 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 , 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 , 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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