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哪些,1—10级伤残赔偿价格表


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哪些?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 , 职工发生工伤后享有以下待遇:

(1)治疗工伤医疗费;

(2)住院伙食补助费 。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标准暂定为每人每天30元 。

(3)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 。
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 , 报经办机构同意 , 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 , 上限为每人每天150元 。

(4)康复治疗费 。

(5)辅助器具费 。

(6)停工留薪期工资 。

(7)生活护理费 。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 , 由所在单位负责 。

(8)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
标准为:
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 , 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 , 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 , 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 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 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 , 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
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 , 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

(9)伤残津贴 。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 ,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 , 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 , 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 。
难以安排工作的 , 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 , 标准为:
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 , 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 , 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 , 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 。
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 , 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 。

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 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

(10)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

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标准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3至18个月的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
其中五级18个月 , 六级15个月 , 七级12个月 , 八级9个月 , 九级6个月 , 十级3个月 , 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 按上述标准执行 , 由用人单位支付 。
工伤保险待遇有哪些?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 , 职工发生工伤后享有以下待遇:

(1)治疗工伤医疗费;

(2)住院伙食补助费 。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标准暂定为每人每天30元 。

(3)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 。
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 , 报经办机构同意 , 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 , 上限为每人每天150元 。

(4)康复治疗费 。

(5)辅助器具费 。

(6)停工留薪期工资 。

(7)生活护理费 。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 , 由所在单位负责 。

(8)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
标准为:
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 , 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 , 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 , 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 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 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 , 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
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 , 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

(9)伤残津贴 。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 ,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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