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有哪些,合同法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


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有哪些? 1、继续履行 。
即由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作出要求继续履行的判决或下达特别履行命令,强迫债务人在指定期限内履行合同债务 。
2、支付违约金 。
即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债务人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时,向对方当事人支付一定数额金钱 。
3、损害赔偿 。
即因合同一方当事人的违约行为而给对方当事人造成财产损失时,违约方向对方支付经济补偿 。
4、支付定金 。
即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依据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由当事人一方按照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给付对方当事人金钱 。
5、其他补救措施 。
扩展资料:
根据不同标准,可将违约行为做以下分类:
(1)单方违约与双方违约 。
双方违约,是指双方当事人分别违反了自己的合同义务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二十条条规定:当事人双方都违反合同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 可见,在双方违约情况下,双方的违约责任不能相互抵销 。
(2)根本违约与非根本违约 。
以违约行为是否导致另一方订约目的不能实现为标准,违约行为可作此分类 。 其主要区别在于,根本违约可构成合同法定解除的理由 。
(3)不履行、不完全履行与迟延履行 。
(4)实际违约与预期违约 。
参考资料来源:

承担违约责任的基本形式有哪三种 法律分析: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具体来说,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违约责任,如:受损害方可以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双倍返还定金、赔偿相应的违约金数额等 。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
第五百八十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请求履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请求履行 。
有前款规定的除外情形之一,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终止合同权利义务关系,但是不影响违约责任的承担 。
第五百八十一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根据债务的性质不得强制履行的,对方可以请求其负担由第三人替代履行的费用 。
第五百八十二条 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 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
第五百八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