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合法买卖农村土地,农村土地怎么才能合法买卖( 三 )


土地转让手续办理

从上文可以了解到 , 农民可以采用土地流转的来实现土地“买卖” , 简单来说就是将土地进行了转让 , 当然转让双方都必须走正规的合法程序 , 才能完成土地的转让操作 。 其办理程序如下:
1、办理手续:转让双方提出转让申请→相关土地资源管理部门审查是否具备转让条件→土地的现场勘查以及地价评估→将转让审批表交由双方进行填写核对→报局批准→转让双方依法签订转让合同→完成土地转让工作 。
2、需提交的文件资料:土地使用证、土地转让合同原件、转让协议、土地评估报告(涉及地价等等)、双方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复印件等 。
3、时限和收费标准:时限一般在15个工作日内就可以审批完成或者进行驳回 。 收费标准一般不收费 , 但要缴纳有关税费 , 以各地的实际标准为准 。
非法买卖土地的将如何惩罚?

虽然已经了解到土地买卖行为是不合法的 , 但还是有很多人顶风作案 , 毕竟这股盛行之风很难进行阻挡 。 但无论是土地买卖还是土地流转都需要了解一定的法律知识 , 否者很容易栽跟头 。 而对于非法买卖土地的行为我国也将会实行严惩打击 。
如《土地法》第七十三条规定 , 非法进行土地买卖或者转让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 , 对于改建用地的 , 则要进行限期拆除 , 还有依照《土地法实施条例》 第三十八条规定非法买卖土地会处于非法所得的50%以下的罚款等等 。 这一系列法律条文都对非法买卖土地行为进行了依法惩罚的规定 , 另外若情节严重者 , 不仅会全权没收非法所得的财务 , 而且还可能会遭受有期徒刑的惩罚 。
以上就是关于2农村土地管理政策的相关内容解读 。 总的来说农村土地买卖行为是不合法的 , 土地也不允许进行买卖 , 但却可以依法转让 , 但同样要走正规的法律途径 。 在我国召开的十八大会议上针对农村集体土地将自由买卖的问题提出了相关建议 , 虽然土地买卖已是大势所趋 , 但还未到时候 , 而且各地的实施也需要一段时间 , 建议农民朋友们还是切勿心急或冲动 。 最后小编要说的是 , 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 , 对于赖以生存的土地 , 不仅要珍惜 , 更要合法利用 。

如何合法买卖农村宅基地 你好不知是那种性质的土地:
一、宅基地使用权只可在本村无宅基地家庭之间转让 , 才是合法
二、一般耕地的承包使用权 , 就随意多了 , 只要签好转让合同就可以
三、家庭联产承包耕地 的使用权转让 , 必须经过村委会建立档案 , 不然是不合法的 。 如果你是我说的第三种 , 你可要谨慎了 , 转让和流转是不一样的 。 转让时要将你的确权书(耕地承包使用权证)名字改为对家 , 你就永远放弃了这块地的使用权 。 如果是流转 , 就只需要在村委会签署一份流转使用协议就可以了 。 不用改土地使用证的名字 。 您谨慎些吧 。 希望帮到您
农村宅基地买卖如何才能合法 城镇居民不准购买农村土地 , 否则违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 , 乡镇企业、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农村村民住宅等三类乡(镇)村建设可以使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 。 对这三类用地的范围 , 法律和政策都有准确界定 , 必须严格执行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乡镇企业法》规定 , 乡镇企业必须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农民投资为主 , 在乡镇(包括所辖村)举办的承担支援农业义务的企业 。 要严禁以兴办“乡镇企业”、“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为名 , 非法占用(租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 任何建设需要将农用地和未利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 , 都必须依法经过批准 。 兴办乡镇企业、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村民建住宅需要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 , 必须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镇规划、乡规划、村庄规划(以下简称乡(镇)、村规划) , 纳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 , 并依法办理规划建设许可及农用地转用和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 , 兴办企业或与其他单位、个人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共同兴办企业的 , 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乡(镇)、村规划 , 并纳入建设用地年度计划管理;涉及占用农用地的 , 必须先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 用地规模必须符合有关企业用地标准 。 农村住宅用地只能分配给本村村民 , 城镇居民不得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 。 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租用、占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搞房地产开发 。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 , 其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 , 再申请宅基地的 , 不予批准 。 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非农业建设 , 需要使用土地的 , 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 。 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乡(镇)、村规划 , 没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的 , 不得批准用地 。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个人签订协议将农用地和未利用地转为建设用地 。 非法占用耕地改作他用 , 数量较大 , 造成耕地大量毁坏的 , 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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