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工伤后如何赔偿,个人申请工伤认定后赔偿


工伤认定书下来后怎么获取赔偿 你打工的企业应该对你的工伤进行治疗 , 直到工伤痊愈 。 还应该赔偿给你营养费和因治疗工伤耽误时间损失的误工补助费 。
工伤后怎么和老板谈赔偿? 认定后治疗费工伤保险报销 , 停工留薪期内工资正常发放
之后伤势恢复再进行工伤鉴定 , 按鉴定等级工伤保险再支付一次性补助金
相关规定可以参考《工伤保险条例》第30-37条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 , 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 , 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 , 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 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 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 , 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 , 报经办机构同意 , 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 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 , 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 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 , 符合规定的 , 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 , 在停工留薪期内 , 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 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 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 , 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 可以适当延长 , 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 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 , 停发原待遇 , 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 , 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 , 由所在单位负责 。
工伤认定后如何赔偿 , 我申请了工伤认定了 , 要如何赔偿 1、企业会给其支付:(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二)等级伤残每月的伤残津贴 。 除此 , 若之后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 , 还会享受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
2、工伤保险基金会支付如下费用:(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三)交通食宿费用;(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的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 , 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定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七)劳动能力鉴定费 。
被认定为工伤后 , 企业与工伤保险将如何赔偿 1、用人单位有缴纳工伤保险: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领取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工伤待遇;同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余工伤赔偿 。
2、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承担全部工伤赔偿待遇 。 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其应当支付的工伤赔偿待遇 , 劳动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六十二条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 , 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 , 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 , 并自欠缴之日起 , 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 , 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 , 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 , 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 《社会保险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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