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申请被驳回怎么办,高院裁定发回重审如何抗诉


一审二审败诉申请再审被驳回怎么办 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
当出现以下三种情况时 , 均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一)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
(二)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
(三)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 。
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查 , 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决定 。 当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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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民事(行政)监督的案件需提供的必要材料:
1、申请书(例如:抗诉申请书、监督申请书) 。
2、身份证明(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法人需要提供营业执照) 。
3、所有相关的法律文书(一审、二审、再审等) 。
4、有委托人的 , 需提供委托证明 。
5、证据材料 。
6、地址确认书 。
参考资料来源:


申请再审被驳回 , 若仍不服裁定 , 我应该怎么办 1、是相关当事人直接向最高院人民法院提起申诉 。
2、是相关当事人可以申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抗诉或提起检察建议 , 由最高院作出是否再审的裁定 。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05条的规定 , 我国民事诉讼中提起再审的时间是判决或裁定生效以后六个月内提出 ;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 , 以及发现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 , 徇私舞弊 , 枉法裁判行为的 , 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
我国刑事诉讼中再审期限一般可以在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两年内提出 , 但满足特定条件(可能对原审被告人宣告无罪的 , 或者原审被告人规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 , 人民法院未受理的 , 或者属于疑难、复杂、重大案件的) , 即使在刑罚执行完毕两年之后提出 , 人民法院仍需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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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审注意事项
1、当事人不服高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一审、二审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 , 可以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
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 , 可以向原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的 , 应当通过原高级人民法院提交申请再审材料 。
2、申请再审的当事人为再审申请人 , 其对方当事人为被申请人 。
3、申请再审的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应当属于法律和司法解释允许申请再审的生效法律文书 。
4、申请再审应当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列举的事由提出;对生效调解书申请再审的 , 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一条的规定提出 。
再审申请人申请再审应不超过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五条所规定的申请再审期限 。
5、再审申请人应当提交再审申请书一式两份 , 并按照被申请人及原审其他当事人人数提交再审申请书副本 。
参考资料来源:




初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已生效,向中院申请再审被驳回,我该怎么办? 一、申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抗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规定 , 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 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 发现有本法第二百条规定情形之一的 , 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 , 应当提出抗诉 。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 发现有本法第二百条规定情形之一的 , 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 , 可以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 , 并报上级人民检察院备案;也可以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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