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误工费怎么算,交通事故出院后的护理费怎么算


交通事故误工费怎么算
在生活中我们经常能听到“误工费”这三个字 , 最多的就是两车剐蹭 , 无责方要求有责方赔偿误工费之类的内容 。 而误工费是指发生交通事故后 , 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需要接受治疗来恢复健康 , 这就导致受害人无法正常参加工作或者从事日常的经营活动等等 , 因而造成经济收入的减少 , 这是要主由有责方按照标准对受害人减少的收入给予赔偿 。 误工费的赔偿分为有固定收入和无固定收入两种情况 , 受害人有固定收人的 , 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人计算 , 受害人无固定收人的 , 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根据这一规定 , 误工费赔偿金额的计算 , 其计算公式可以表述为: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误工时间 。 在这给大家举个例子 , 张先生因为发生了交通事故 , 导致误工时间为3个月 , 而他月工资为3500元 , 那么张先生的误工金额就是误工时间3个月乘以月工资工资3500元 , 那么误工费的金额就是10500元 。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 , 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 , 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 造成残疾的 , 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 造成死亡的 , 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九条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 , 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 , 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 。

车祸后误工费怎么算 交通事故的误工费按照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 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 , 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 误工费由肇事者进行赔偿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 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 , 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 , 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 , 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 , 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扩展资料: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九十一条 交通警察调解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 , 按照下列程序实施:
(一)告知各方当事人权利、义务;
(二)听取各方当事人的请求及理由;
(三)根据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事实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 , 确定当事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四)计算损害赔偿的数额 , 确定各方当事人承担的比例 , 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有关规定执行 , 财产损失的修复费用、折价赔偿费用按照实际价值或者评估机构的评估结论计算;
(五)确定赔偿履行方式及期限 。
参考资料来源: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