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建税怎么计算,土地增值税收入不含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城建税怎么计算? 如果本企业缴纳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三类税种
城建税=(本月应交增值税+本月应交营业税+本月应交消费税)*7%
教育费附加=本月应交增值税+本月应交营业税+本月应交消费税)*3%
如只涉及一类税 , 其余税为0
一般费用性税金是当月计提当月缴纳 , 或者说不用计提 。 如:印花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等 。 这些税金直接计入管理费用 , 而不是计入营业税金及附加 。
二其他的税金一般是当月计提隔月缴纳 。 比如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所得税等 。 这些税费是计入营业税金及附加的 。
因此 , 城建税是不需要当月支付需要计提的 。
扩展资料:
城市维护建设税应纳税额的计算比较简单 , 计税方法基本上与“二税”一致 , 其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实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适用税率
根据财税〔2005〕25号规定:自2005年1月1日起 , 就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全面实行免抵退税办法后 , 经国家税务局正式审核批准的当期免抵的增值税税额应纳入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计征范围 , 分别按规定的税(费)率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
2005年1月1日前 , 已按免抵的增值税税额征收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不再退还 , 未征的不再补征 。
所以公式中的增值税部分还应加上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产生的免抵税额;如果当期有免抵税额 , 一般在生产企业免抵退汇总表中会有体现 。
实行免抵退的生产企业的城建税计算公式应为:
应纳税额=(增值税应纳税额+当期免抵税额+消费税)*适用税率
参考资料:


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怎么算 城建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是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税额税额为计税依据 , 依法计征的一种税 。
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实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适用税率
城市维护建设税与其他税种不同 , 没有独立的征税对象或税基 , 而是以增值税、消费税“二税”实际缴纳的税额之和为计税依据 , 随“二税”同时附征 , 本质上属于一种附加税 。
扩展资料

按照现行税法的规定 ,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人是在征税范围内从事工商经营 , 缴纳“二税”的单位和个人 。 任何单位或个人 , 只要缴纳“二税”中的一种 , 就必须同时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 自2010年12月1日起 , 对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 。
城建税纳税环节确定在纳税人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的环节上 , 从商品生产到消费流转过程中只要发生增值税、消费税的当中一种税的纳税行为 , 就要以这种税为依据计算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
参考资料来源:

城建税怎么计算? 1.内销部分就不用说了 , 按照应缴增值税的金额计算就是了;
2.对于生产企业 , 符合一定条件的外购货物可以视同自产货物出口 。 出口自产货物是实行免抵退的 , 但千万不要忘记增值税的免抵部分是要计算城建税和教育附加的 。
城建税如何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 》 国发〔1985〕19号 规定:“第三条 城市维护建设税 , 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 , 分别与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同时缴纳 。 ”后来流转税改革 , 流转税主要指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 , 所以城建税应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税额为计税依据 , 计算缴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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