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知识|驾驶注销车辆如何处罚,注销车辆上路怎么处罚


驾驶证被注销后,再开车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机动车注销登记需要交售报废回收公司,或者是灭失等情况才办理注销登记 。 所以注销后的机动车按常理来说不可能上道路行驶 。 上路行驶的机动车,应当是伪造的机动车信息 。 所以《道法》上就没有驾驶注销车辆上路的处罚依据 。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

第七十七条机动车驾驶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一)死亡的;

(二)提出注销申请的;

(三)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监护人提出注销申请的;

(四)身体条件不适合驾驶机动车的;

(五)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

(六)被查获有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行为,正在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措施,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

(七)超过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换证的;

(八)年龄在70周岁以上,在一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一年内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或者持有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在三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一年内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

(九)年龄在60周岁以上,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只具有无轨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或者年龄在70周岁以上,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只具有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轮式自行机械车准驾车型的;

(十)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被吊销或者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的 。

有第一款第二项至第十项情形之一,未收回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公告机动车驾驶证作废 。

有第一款第七项情形被注销机动车驾驶证未超过二年的,机动车驾驶人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可以恢复驾驶资格 。

有第一款第八项情形被注销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在有效期内或者超过有效期不满一年的,机动车驾驶人提交身体条件证明后,可以恢复驾驶资格 。

有第一款第二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按照第二十四条规定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交通事故未处理记录的,应当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
驾驶注销车怎么处罚,吊销驾照什么时候能再考? 驾驶注销车辆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 。 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 出售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没收违法所得,处销售金额等额的罚款,对该机动车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理 。
驾驶已注销的车辆如何处罚 当事人驾驶证被注销开车被交警查获,当事人会处以罚款200--2000元,拘留15天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1,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2,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3,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4,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的;
5,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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