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起诉离婚 应该怎样办理


我要起诉离婚,第一步现在需要怎么做 你应该去找律师,她不同意,你可以通过分居离婚,好像是分居一年还是两年就能离婚,这可能要通过律师 。
但我觉得你没必要离婚,只是因为她没有生就要离婚,我想她又不是故意没生的,你可以试着体谅她,而不是因此怪罪她,抛弃她 。
你带她去厉害的中医,也许还有生,或者你可以选择领养一个,这都是选择 。
听一个阿姨说,有对夫妇去大医院看病想要个孩子,不行 。 去我们这边的一个中医那,那个女人好像四十多岁都断经了,中医好像保证她能怀上 。
我也去他那看过病 。
所以还是有希望的!
你只要找到厉害的医生,或者领养一个不就好了?
我想起诉离婚该怎么办 被告户籍所在地的法院,提交诉状、结婚证、身份证复印件,诉讼费 。 如果在外地超过一年以上的,当地法院就可以起诉,提供居住证等
我要起诉离婚怎么办理?大概要多少钱?去哪办理?(请说具体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
第二十一条对 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
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
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

因此,起诉离婚需要提交起诉状一式两份、原告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结婚证及复印件,到被告住所地起诉立案,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到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立案 。
我要起诉离婚,应该怎么做? 写个离婚诉状,网上有范本,依葫芦画瓢即可 。 关键是要证明夫妻感情破裂 。 费用不高,搜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后看第十三条 。 时间也不用,程序迟早会走完的 。 再给你一些资料,希望对你有帮助 。

法院对离婚案件的内部判决标准

为规范审理婚姻案件,统一办案标准,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制定本处理意见 。

一、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否准予离婚的标准

(一)夫妻感情尚未破裂,判决驳回诉讼请求的情形:

1、 第一次起诉离婚,被告表示不同意离婚,没有原则性矛盾,夫妻感情尚未完全破裂的;

2、 正在下岗待业的职工,对方因另一方下岗,经济困难第一次起诉离婚的 。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 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 一方被宣告失踪的;

6、 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7、 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8、 婚前隐瞒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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