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险多久不报销过期,生育保险报销有没有时间限制( 二 )


参保人员首先应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或妇幼保健机构建立《孕妇保健手册》 。 早、中期产前检查的 , 应在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包括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并取得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或妇幼保健机构)范围内进行 。
参保人员晚期产前检查、分娩的 , 应在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内选择一所医疗机构 , 作为本人晚期产前检查、分娩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流产、引产、计划生育手术的 , 应在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服务)机构 , 作为本人流产、引产、计划生育手术的定点医疗(服务)机构 。
产前检查、分娩、就医或者流产、引产、计划生育手术的医疗机构一旦选定 , 原则上不变更 。  
参考资料:

生育险报销会不会过期生完孩子报销生育险一般是第二个月 , 最晚当年内报销即可 。
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 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 , 并且继续为其缴费;
2、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 。
生育保险报销范围:
1、生育医疗费 。
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 超出规定的医疗业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 。
女职工生育出院后 , 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 , 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它疾病的医疗费 , 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 。 女职工产假期满后 , 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 , 按照有关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 。
2、生育津贴 。
女职工依法享受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 , 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 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
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一、生育津贴
1、所需材料:
《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婴儿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医学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须用黑色签字笔填写) 。
注:以上复印件必须用A4纸 。
2、提交时间:每月1-10日(婴儿出生后的2个月后办理) 。
3、经办流程:单位经办人持以上材料上报社保中心 , 受理审批后30个工作日支付生育津贴费用 。
符合享受晚育(满二十三岁)奖励津贴条件的 , 夫妻双方应在《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中选择享受晚育津贴的对象 , 且夫妻双方本人签字确认 , 并由双方单位盖章 。
夫妻双方均已参加生育保险的 , 由女方单位填报《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女方未参加生育保险 , 男方已参加生育保险 , 且由男方享受晚育津贴 , 则男方单位须填报《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并进行申报工作 。
二、生育医疗费用(产前检查)
1、所需材料:
《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婴儿出生证明复印件一份;
医学诊断证明书复印件一份;
所有收据、处方(中、西药费)原件 , 按日期先后顺利整理齐 , (诊疗费4元可报销);
《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手工报销申报表》一份(须用黑色签字笔填写) 。
2、提交时间:每月1-10日(婴儿出生后的2个月后办理) 。
3、经办流程:参保单位经办人持以上材料上报社保中心 , 受理审批后30个工作日支付生育医疗(产前检查)费用 。
三、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住院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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