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平县违建拆除有哪些( 二 )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领导 , 成立违章建筑拆除工

棚户区、项目建设前期工作顺利实施 。
四、违章建筑拆除工作领导小组同时下设5个拆违工作组
1、宣传报道组
由宣传部牵头 , 文广体局、电视台、网宣办、采访人员站、城管执法局等单位配合 。
职责:网络广播电视台、政府网站及时播发我县出台的各项有关拆违工作的通知通告 , 以及国家土地管理、城市规划等有关法律法规 。 在电视台开辟的节目中做专题访谈 , 政府网站开展在线访谈 , 做好江畔大屏幕宣传、网络舆情监控工作 , 明确我县城市规划的重要性 , 拆违工作的必要性等;在《违建确定后 ,
哪些违章建筑必须拆除?第一步 , 立案
立案就是执法部门对于发现或接到投诉、举报等事实或者材料后 , 认为有违法事实发生或存在并需要追究法律责任时 , 决定把它作为行政案件进行查处的一种活动 。 这个程序中要注意哪些行政机关有权立案查处违章建筑:
第二步 , 调查程序
第三步 , 决定程序
第一、告知 , 听取陈述、申辩
这个主要是保证被处罚人的知情权、陈述权、申辩权 。 执法人员在作出处罚决定前 , 一般会书面告知被处罚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 。 被处罚人有权陈述、申辩 , 如果执法人员拒绝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 , 行政处罚决定不能成立 。
第二 , 听证
听证是指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过程中 , 在作出决定前 , 由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 , 听取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与法律依据 , 并听取当事人的陈述、举证、质证和申辩及意见的程序活动 。
《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 , 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 , 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 , 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 。 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 。
第四步 , 处罚决定书的送达和执行
执法机关如果决定要进行处罚 , 会作出并向被处罚人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
扩展资料:


关于这个程序 , 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签收 。 很多人认为自己不签收 , 这个处罚决定书对自己就不发生法律效力 , 这是错误的 , 现行法律规定 , 如果你拒绝接收处法律文书 , 执法人员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 , 说明情况 。
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 , 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 , 把法律文书留在你的住所即视为送达;也可以把法律文书留在受你的住所 , 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 , 即视为送达 。 看到没有 , 没有签收照样可以对你发生法律效力 。
二是积极应对处罚决定书 。 如果你错过了听证程序 , 也不要紧 。 对违章建筑的处罚决定书 , 按照法律规定 , 自送达之日的第二日起 , 你可以在2个月内提起行政复议 , 或者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
三是建议聘请律师维权 。 因为这是一个法律程序 , 非专业人士驾驭不了 。 在此 , 我再次提醒各位拆迁户两点:第一 , 隔行如隔山 。 法律不是你在网上或者书店中看到的法律条文 , 也不是某个权威学者对法律的解读 , 更不是法律课堂上的理论讲解 。
四是只有在处罚决定书发生法律效力时 , 才可以依法拆除违章建筑 。 处罚决定书发生法律效力有两种情形:一种就是你不进行行政复议也不进行行政诉讼 , 过了三个月 , 处罚决定书就发生法律效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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