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怎么办绿卡,办理美国绿卡( 三 )



以上的规定也适用于人在海外的未满21岁的未婚子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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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必须合法入境并保持合法身份

一般来说 , 在美国境内提出绿卡申请 , 申请人必须以合法签证入境 , 并在居住期间保持合法的非移民身份 。

影响保持合法非移民身份的情况通常为逾期居留与非法工作 。 F-1的学生如果未能坚持全时上课 , 即被视为丧失学生身份 。 H-1的工作签证持有者如果失去工作 , 或未能领取足够的** , 也会被视为逾期居留 。 在这种情况下 , 都无法以职业移民或亲属移民的方式申请绿卡 。 祇能离开美国到海外领事馆申请移民签证 。 但应该注意的是 , 如果申请人逾期居留超过180天 , 离开美国境内后三年之内不得重新入境;逾期居留超过一年 , 则十年不准入境 。

以上规定不适用于美国公民的直系亲属 , 亦即美国公民的父母、配偶及未满21岁的未婚子女 。 对于这些人来说 , 祇要它们合法入境 , 即便未能保持合法身份或曾经非法工作过 , 依然可以在美国提出绿卡申请 。 祇是在等待绿卡期间不要离开美国国境 , 即便申请到所谓的“请假证”(Advance Parole) , 也不要贸然离境 。 因为一旦离境 , 可能就受到三年或十年不得重新入境的限制 。 另外 , 如果符合所谓245I法律条款保护 , 即便非法入境 , 逾期居留以及非法工作 , 依然可以在美国境内提出绿卡申请 。 245I法律条款保护的规定甚为复杂 , 我曾在当时写过详细的介绍文章 , 在《世界日报》上刊登 。 有兴趣的读者可以来函索取 。 简而言之 , 凡在2001年4月底之前提出过亲属移民或职业移民甚或劳工证申请的人 , 如果符合移民条件 , 都可缴纳一千美元的罚款 , 在美国提出绿卡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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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国境内申请绿卡的其它限制

首先 , 移民排期有名额才能提出绿卡申请 。 在职业移民方面 , 目前各类优先都有名额 。 申请人在劳工证批准之后 , 即可马上提出绿卡申请 。 而亲属移民排期进展缓慢 , 要在排期到期之后 , 才能申请 。 有关排期的进展请注意美国国务院签证办公室的公告 。

其次 , 以下人士无法在美国申请绿卡:
1、非法入境者(但参见245I的规定);
2、船员与空服人员;
3、过境签证;
4、豁免签证;
5、受两年回国限制的J-1签证;
6、K-1签证但未能与提出申请的公民结婚;
7、在递解出境程序之中 。

当然 , 以上七种人都有可能运用有关豁免的法律规定 , 当事人应与律师仔细讨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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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移民申请绿卡的程序

一般来说 , 职业移民申请绿卡需向美国移民局的分区中心(Service Center)提出 。 虽然在2003年3月以后 , 移民局划归新成立的国土安全部管辖 , 并易名为公民与移民服务局 , 但处理各类移民申请的工作仍由原来的四个分区中心负责 。

根据美国移民法规定 , 职业移民申请(1-140表)可以与绿卡申请(I-485表)同时提出 , 也可以分别申请 。 这就给申请人提供了不同的选择 。

职业移民共分五类 。 第一优先包括特殊人才、杰出研究人员与教授和跨国公司经理 。 这三类申请人不必经过劳工证申请 , 即可直接提出I-140和I-485的申请 。

职业移民第二优先包括国家利益优先 , 这类申请与第一优先的三类申请一样 , 也可直接提出I-140和I-485的申请 。 第二优先还包括具有硕士学位以上的申请 , 这类申请与第三优先的各类申请 , 包括大学毕业生、两年工作经验及不必两年工作经验的申请均需先提出劳工证申请 。 在劳工证申请批准之后才能提出I- 140和I-485申请 。 另外 , 第四优先(特殊移民)与第五优先(投资移民)均需在职业移民申请批准之后 , 才能提出I-486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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