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老板不让走怎么办,辞职一定要等30天吗( 三 )


3、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 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
4、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 , 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 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 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
参考资料来源:

辞职老板不让走怎么办? 你与老板说 , 现在就补签劳务合同 , 时间按进公司那曰 。 如果不同意 , 就上告劳动局 , 不签署劳务合同 , 还扣发工资 。 到时 , 劳动局来查实 , 你得发我双倍工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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