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住证怎么办,办理居住证的条件( 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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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月,北京市出台规定,居住证制度将替代现行的暂住证 。 同年12月4日国务院法制办就《居住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征求意见 。
征求意见稿规定,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设区的市级以上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稳定就业、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申领居住证 。
自2016年1月1日起《居住证暂行条例》开始施行 。
从“暂住证”到“居住证”,一字之差体现出城市管理的重大进步 。 首先暂住证制度暗含着对外来人口的某种排斥 。 “暂住”者,顾名思义“暂时居住”也,这就在时间上作出了一定限制 。
此外,“暂住”需要证件,换言之,无暂住证者不得随意“暂住”,这就在空间上作出了一定限制 。 凡此种种,显然不合于统一市场的客观要求 。 将暂住证制度改为居住证制度,有利于城乡、城际藩篱的破除 。
其次将流动人口纳入实有人口属地管理后,将增加居住证社会服务与社会保障两大功能,从而使流动人口在劳动就业、医疗保险、子女教育、租赁房屋、购车购房等方面享有必要的待遇,从中折射出的,是政府角色由重管理向重服务的转变 。
同时“居住证”一定意义上是对“暂住证”替代,深圳的“居住证”分为两个内容:一为“临时居住证”,二为“居住证” 。 他们分别对应的是一定的经济政治层级的外来人口,所以“居住证”内含一定的当地的政策导引作用 。
参考资料来源:

广州的暂住证怎么办理? 暂住证已经陆续被居住证代替,向所居住地的公安机关或者社区服务机构办理 。
办理手续:
公安机关或者社区服务机构收到居住证申请材料后,经审查,材料齐全的,应当受理并出具受理凭证;材料不齐全的,应当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补交的材料 。
公安机关或者社区服务机构应当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本办法第十条规定条件的,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发放居住证;对不符合申领条件的,应当作出不予发放的决定,并说明理由 。
办理时所需要材料:
1、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近期免冠1寸登记相片1张;
3、居住地址证明、就业证明或者就读证明 。
4、居住地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用人单位或者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 。 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 。
5、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或者就读学校(机构)出具的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 。 任何个人和单位不得伪造、变造证明材料 。
扩展资料:
武汉申领了居住证的人员,可以享受的权益和公共服务:
1、证人按照武汉市规定,可以参加社会保险;;
2、暂住地教育部门按照规定,安排接受义务教育的子女就读;
3、居住地免费享受国家规定的计划生育基本项目的服务;
4、受居住地传染病防治和儿童计划免疫保健服务;
5、持证人按照武汉市规定,可以参加职业技能培训;
6、参加居住地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评定或考试、职业(执业)资格考试或职业技能鉴定;
7、按规定参加武汉市相关荣誉称号的评选,参加就业单位、居住地社区管理等活动,并享有相应的权利和待遇;
8、持证人按照规定,可以在居住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办理机动车登记手续;
9、持有居住证1年以上的企业人员,可以按规定在武汉市申请赴港澳商务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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